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关于表彰全区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内质监质发〔2010〕54号)
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 年,全区质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决定,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作为今年工作的总抓手、总任务,创新进取,扎实工作,在质量宣传、质量提升、质量服务、质量整治和质量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根据区局《 质量和安全年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考核结果, 为充分肯定“质量和安全年”取得的成绩,鼓励先进,推动全区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区局决定对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12 个“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奋发有为,取得更大的成绩,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全区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附件:
全区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先进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