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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未来五年(2009-2013年)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项目的公告

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未来五年(2009-2013年)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项目的公告


  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创新城市建设模式,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城市建设项目决策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未来五年(2009-2013年)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的项目。
  一、征集项目的基本要求
  1、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各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均可推荐项目。
  2、推荐的项目要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有利于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事关民生的重要问题,或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推荐的项目要具有创新性,在建或已准备开工建设的项目不在征集范围。
  4、推荐的项目主要是对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城市供热、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小街巷整治、自然灾害防治、环卫、环保、园林景观、旅游景区建设、城市科学发展基础研究等项目。
  5、推荐者可以只提出项目名称或设想、建议,有条件的也可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必要的论证,对征集项目内容格式不作统一要求。
  6、推荐材料须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职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二、征集时间和结果处理方式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推荐者分别于2008年9月30日前、10月31日、11月30日前将2009年、三年内、五年内建设项目的资料通过信件、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与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计划处联系。
  对于征集到的项目,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将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及省市知名城建专家组成项目筛选委员会,根据轻重缓急,按照上述项目推荐时序进行筛选、论证。符合征集要求,纳入“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的项目,将择机公布并给予推荐者一定方式的鼓励。
  三、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收件人名称: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计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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