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员随军、丁雪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寿〔2008〕156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郑元滨等4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人保寿险晋发〔2008〕143号)收悉。经审核,员随军、丁雪松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在正式任命员随军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丁雪松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