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昔阳县营销服务部等7家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晋保监产〔2008〕199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昔阳县营销服务部等七家营销服务部开业的请示》(国寿财险晋发〔2008〕29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昔阳县营销服务部等7家营销服务部(详见附件)。
二、上述7家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