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张新升、张志红等2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寿〔2008〕199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新升等同志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民寿人〔2008〕104号)收悉。经审核,张新升、张志红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在正式任命张新升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张志红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