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质监监〔2008〕276号)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的公告》(2008年第99号)的部署,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召集本辖区食品免检企业召开座谈会,省局派驻市、州局督查组参加,介绍近期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和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传达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有关工作部署,统一食品免检企业的认识,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为重,理解和支持国家质检总局作出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的决定。
二、按照总局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免检企业包装标识标注的过渡工作。即:自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99号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再享有免检资格,不得再开展含有免检内容的广告等宣传活动。考虑到避免企业现存包装浪费,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为印有免检标志的产品包装使用过渡期,在此期间生产的产品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不作为违反免检标志规定查处。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及其他任何宣传资料,否则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