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质监质〔2008〕299号)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今年1月29日,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各市、州政府也与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省政府将于年底前组织对市、州政府进行考核,为了做好考核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履行职责。今年首次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列入省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不仅体现了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心,而且对强化和提升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考核,也将对提升全省质监系统工作水平产生重要作用。目标责任书所列内容多数涉及质监系统工作,因此,当地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优劣,直接反映当地质监工作实绩。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对考核工作负全责,带领领导班子并组织有关人员和县区局认真学习《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表》和相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考核相关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力以赴。省政府组织对市、州政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的考核,由省局承办,农业、卫生、商务、工商、药监、质监等6个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各组组长由相关部门主管领导担任,拟于12月初到中旬分赴各地考核(考核方案报批后另发)。为了迎接考核,各市、州局务必做好:一是立即向市、州政府汇报,提请当地政府按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附件的要求,在省政府考核之前开展本地域的自查和考核工作;二是参照省上做法,由市、州质监局牵头做好自查和考核的组织工作;三是做好自查和考核后的材料整理和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四是牵头做好迎接省政府考核组考核的各项工作。
三、突出自我,工作到位。目标责任书很多工作涉及到我系统,工作成绩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当地考核结果。因此,各级质监部门必须对照考核表相关条文和省局工作会议上的要求,逐条进行分析,自查本地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标准化、计量、食品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管理等工作存在的差距,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特别要做好质量兴市工作。省局要求,在当地政府开展的自查或考核时,凡未对质量兴市工作进行考核的,应提请市、州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或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时一并进行考核。其他涉及我系统和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也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相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