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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认监委《关于建立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汇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认监委《关于建立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汇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全面掌握全国认证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分析、通报、报送和指导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监管、科学监管,促进认证执法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国家认监委《关于建立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汇报制度的通知》(国认法函[2008]20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做好我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上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州局要确定一名专门负责本单位认证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各市州局应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局认证监管处,报送时请注明邮件名称:XX市(州)局认证行政执法数据。如出现重大问题和大案要案,还应附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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