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设立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台州椒江市府大道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1545号)
申请人: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台州椒江市府大道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泰人寿浙[2008]4号)符合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设立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如下: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台州椒江市府大道营销服务部;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6-150号八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