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胡金源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1651号)
申请人: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拟任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华寿人字[2008]035号) 符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决定如下: 胡金源符合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