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信息化建设(70分)。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完整率、准确率达标;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畅通,实现人口计生工作信息一体化;年度人口计生信息报送和采用率(以银川市人口计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为准)。
7、计划生育协会(20分)。县、乡、村及行业、流动人口积聚地、百人以上企业协会组织网络健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作用,积极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服务;提高协会知晓率、会员参加活动率。
8、干部队伍培训(20分)。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率达标;技术人员能操作使用新业务适宜的相关设备(臭氧治疗仪、检验等)。
四、加分和扣分
(一)加分
⑴对年度内在体制、机制、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有所创新,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突破,并能为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决策提供经验或引领作用的加20分;
⑵经市级推荐在市级以上有关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和重大活动中获得奖励的,分别加5分、7分、10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分别由各县区进行申报,市人口计生委委务会研究确定。
(二)扣分
1、在区市安排的重要工作和考核抽查中出现较大问题、影响全市整体工作水平的扣20分。
2、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恶性事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扣15分。因工作不当造成越级上访的视情节扣10-30分。
3、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虚报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者,经查实按个案每例扣5分。
4、举报本地两个年度内超生,经查证属实的,一例扣5分,未及时处罚的一例扣10分,已立案处理的不扣分。
5、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中心(站)”因工作滑坡被摘牌的一个机构扣5分。
五、部门职责(100分)
(一)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和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实绩突出(30分)。
(二)建立完善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有计划并纳入部门工作加以落实(20分)。
(三)加强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人口计生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 (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