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筹决策(20分)。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解决人口计生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综合治理(70分)
⑴组织公安、人口计生、土地、民政、民族宗教等相关部门开展移民地区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水平(20分)。
⑵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联系会议制度,协调各责任部门集中开展流动人口综合整治(20分)。
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完善优先优惠政策体系、少生快富“一本通”制度和督查考核工作机制,组织有关涉农部门落实“一本通”帮扶(以当年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出台优先优惠扶持政策和部门对 “少生快富”户实际帮扶的落实情况为准)(20分)。
⑷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综合治理(主要看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打击“两非”工作情况,性别比趋于正常范围)(10分)。
4、依法行政(20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及公众人物违法生育,落实“一票否决”及责任追究。
5、经费保障(60分)。2010年本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按照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足额预算,加大优先优惠政策、经常性工作、免费技术服务、服务机构建设、流动人口专项经费等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测算人均经费投入达标和递增情况,转移支付的安排,以及村级计划生育人员报酬及时、足额落实情况等。
6、阵地、队伍建设(100分)。
⑴完成年度责任书下达的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任务(阵地、人员、设备落实到位);完成城市街道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口计生服务站建设任务(阵地、人员、设备)(80分)。
⑵配齐配强县、乡、村三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人员,达到网络健全、编制落实(10分)。
⑶健全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县区、乡(街)镇专兼职工作人员(10分)。
(二)人口计生线考核内容(630分)
1、宣传教育(80分)
⑴深入开展婚育文明“五级联创”和人口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包括广播电视专栏、宣传栏、文化活动、宣传教育和县、乡、村、组宣传教育网络建设等)(40分)。
⑵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城市重点户制作发放“全家福”,提高覆盖率(法律法规、优先优惠政策、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出生缺陷及避孕知识等)宣传品入户率、群众基础知识知晓率情况(三区30分,两县一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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