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验收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甘食药监市〔200〕478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府关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指示精神,树立和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经济、方便、有效为宗旨,围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建得起,立得住,运行好”的工作方针,在依法行政的范围内采取更加积极、主动和创新的有效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我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整体推进。省局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验收考核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验收考核工作由省局统一负责组织,各市、州局具体实施。国家和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验收考核工作由省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结果将在省局网站公布,对验收考核未达标的市、州、县(区、市)局责令整改,重新验收考核。
三、达标考核项目共计21项,其中关键项目15项(条款前加*),一般项目6项。关键项目15项符合标准的,为验收考核达标。
四、省局将于今年十月份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甘肃省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验收考核标准(试行)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甘肃省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验收考核标准(试行)
序号
| 验收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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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支持和扶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制定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意见。(以政府名义下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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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应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内容,“两网”建设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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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 县、乡两级政府成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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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 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经费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未列入财政预算,但当年政府给予一定专项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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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 乡镇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设有专职协管员,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相应的设施,经费有保障,并建立工作档案。有专人负责管理“两网”档案,档案管理规范,相关文件、图片、报表等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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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 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并正常运行。按时填报“两网”半年报表及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相关材料。每半年印发当地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进展动态并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有关领导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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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得到充分落实,实行了对农村涉药单位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了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了辖区内药品监管网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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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 向社会公布药品质量举报电话,药品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现并查处,无监管盲区和重大假劣药品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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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 建立农村药品安全信用制度。建立了辖区内涉药单位档案,准确记录在监督检查中涉药单位是否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情况,实行了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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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 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责权利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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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 能定期开展对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专业培训,协管员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信息员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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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 利用各种形式,围绕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等主题经常性地对农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农民群众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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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 辖区内呈现出公众关心“两网”建设、重视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社会监管力度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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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 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乡(镇)村药品零售企业全部通过CSP认证,并按照GSP的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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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药房管理规范,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健全,仓库设施完备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药品摆放陈列符合药品分类管理要求,药品购进、储存活动规范,记录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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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 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到村,药品供应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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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 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做到“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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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 充分发挥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的作用,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向乡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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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 乡(镇)卫士院、村卫生室实行了药品集中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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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 每年至少1次对当地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并有调查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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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 应用计算机网络建立起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公开,方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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