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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人〔2008〕622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甘人通〔2008〕142号)及《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精神,现就直属单位工作人员2008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市州局公务员、工勤人员及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主持进行。具体考核程序和方法请参照省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省局机关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处级干部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甘食药监人〔2008〕21号)文件精神进行。

  二、市州局主要负责人由省局负责考核,但需参加本单位的民主测评,测评汇总结果连同述职述廉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同报省局。具体考核方法为:本单位民主测评、省局职工大会测评、省局领导评价。其中,本单位民主测评占50%,省局职工大会民主测评占20%,省局领导评价占30%,最后加权计算,并评选出5名“优秀”等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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