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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三、加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专项监督检查,对那些容易在节假日期间出现的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容易在节假日期间出现的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活动,要作为检查、打击和整顿的重点,严防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要突出重点,加强对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液、特殊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的检查;加强对涉药单位和企业的毒性药品及危险化学品的检查;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骨科植入物、血管内导管、支架等高风险器械的检查;加强对滋补类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检查。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点药品市场的专项检查;要重点做好城镇社区和乡村小诊所、小药店的药品管理;要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督员、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加大农村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农村市场;要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加强对广告发布媒体的监听、监看工作,特别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节假日期间,以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和在广场、集市等群众聚集较多的地方,借“义演”、“义诊”、“健康咨询”之名,实为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和非法销售活动,一经发现,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通过加强对药械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重大药害事件的发生,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利用元旦、春节期间群众人流密集的时机,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和重点旅游景区,开展各种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消费信心。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传一批守法诚信企业和优质名牌,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和质量低劣的食品药品,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企业的守法诚信意识和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市场信用环境。

  五、切实落实责任,积极防范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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