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范围和目标
(一)行动范围
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为基准,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列为市重点耗能企业,每年根据企业的能耗变化情况予以动态调整,并逐步将其它单位产品能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节能潜力大的企业纳入范围。
(二)主要目标
1.能源消耗显著下降。用5年时间实现节能约150万吨标准煤,能源利用效率较大幅度提高,重点耗能企业单位产值能耗总体降低20%以上,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2.完善企业内部节能管理体系。重点耗能企业建立健全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完善内部节能管理体系。
3.自主创新能力得到加强。开发和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把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建立在结构优化、效益增长和节能降耗的基础上,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各企业要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挂帅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和制度,将本企业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逐级考核,强化节能目标管理。要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明确节能管理岗位任务和责任。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将节能目标作为考核企业绩效和企业负责人任期目标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定期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各企业要按照《
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开展能源计量检测,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加强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要求定期报送能源统计报表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按季报送镇(街)节能主管部门,每年3月底前,重点耗能企业要将上一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所属镇(街)节能主管部门,由镇(街)节能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经贸局。
(三)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各企业要按照《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6-1997)的要求,开展能源审计,编写能源审计报告。通过能源审计,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挖掘潜力,并编制企业节能规划,认真加以实施。企业节能规划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并有年度实施计划。每年3月底前,重点耗能企业要将上一年度能源审计报告报所属镇(街)节能主管部门,由镇(街)节能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经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