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收费标准及考试大纲
按照“谁发生、谁收费、不赢利”的原则,每人每科收取120元。各科目考试范围见《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大纲(2009年版)》。有关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联系。
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联系方式:
电话:(010)85113181(业务部)
传真:(010)85113183
电子信箱:JLXHYWB@163.com
七、考试合格证
报考者相应科目全部达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发放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合格证与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效。
报考者单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尚未达到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标准的,其相应科目的成绩予以记录。
八、其他要求
有关考试的其他管理规定仍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交质监发〔2004〕125号)、《2009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实施方案》执行。考试相关内容将在甘肃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gsjt.gov.cn/)或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http://www.gsjtzj.com)发布,请及时浏览。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各类资格报考科目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申请公路工程监理各类资格应考科目表
报考者考前已有资格
| 申请资格
| 考 试 科 目
|
监理
理论
| 合同
管理
| 经济
系列
| 工程系列
| 综合能力
|
公路工程经济
| 道路与
桥梁
| 隧道 工程
| 公路机电工程
|
部监理
工程师
| 增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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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相应科目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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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专业
监理工程师
| 部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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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相应科目(已有工程系列专业资格者应选报经济系列专业科目1项、已有经济系列专业资格者应选报工程系列专业科目1项)
| *
|
部专业
监理工程师
| 增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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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相应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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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底以前已获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
| 部监理工程师
|
| *
| *
| 选相应科目1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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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底以前已获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
| 部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 选相应工程系列科目1项
或经济系列科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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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资格
| 部监理工程师
| *
| *
| *
| 选相应科目1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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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批准资格
| 部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
| 选相应工程系列科目1项
或经济系列科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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