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2007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知
(甘环发〔2008〕16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厅),敦煌、玉门、临夏、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2008年5月5日至7日,我局对全省16个考核城市2007年度“城考”结果进行了审核,现将2007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考核结果情况
2007年度各考核城市得分情况见附件一。“城考”结果排名情况如下:
地级城市(含国家考核城市):嘉峪关市、金昌市、酒泉市、兰州市、张掖市、定西市、平凉市、武威市、庆阳市、白银市、天水市、陇南市。
县级市:敦煌市、临夏市、合作市、玉门市。
二、考核结果分析
(一)2007年16个城考城市的得分范围是43.70-90.74。环境质量指标得分范围是17.40-44.00,污染控制指标得分范围是7.83-24.18,环境建设指标得分2.53-19.23,环境管理指标得分3.00-6.00。
(二)从考核结果上看,部分城市2007年度“城考”结果分值有所提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2007年度部分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采用自动监测系统。二是各考核城市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一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成投用。三是公众满意率调查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到10个城市。四是 “城考”管理工作有所加强,大部分城市能够严格按照《“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要求填报“城考”数据,减少了因填报错误而导致的丢分。五是各城市都不同程度提高了环境监测工作的质量。表现在监测更加规范,监测点位、频次、项目得到保证。
三、“城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各考核城市“城考”工作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环保部门没有“城考”工作专项经费,部分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二)对“十一五”考核指标的学习、理解还须继续加强。由于“城考”工作人员的变动,表格中存在的问题很多都与不熟悉指标有关。这就导致了一些城市虽然有基础工作,但由于在填报过程中由于对指标理解不透,没有完全按照指标解释中的要求,影响了最终的得分。
(三)环保基础设施水平较低,部分城市监测能力有待加强。2007年,我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尚未建成投用,导致工业危险废物除综合利用外,未得到有效处置。除部分城市由于没有工业危险废物产生而得满分外,其它大多数城市得分均为零。庆阳市、陇南市由于管网不配套,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无法运行,酒泉市、临夏市污水处理厂虽已建成投用,但由于工艺和正在调试等原因,出水不能做到达标排放。在环境质量监测方面,我省目前只有兰州市、嘉峪关、金昌市、武威市、平凉市、白银市、酒泉市、定西市、张掖市等9城市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装备水平落后。个别城市水环境监测能力薄弱,无必要仪器对饮用水全部项目进行监测,缺测项目造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