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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上报环境保护项目的紧急通知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上报环境保护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环保局:
  国务院于11月5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会议决定,为加快建设进度,今年四季度先增加安排中央投资1000亿元,灾后重建基金提前安排200亿元。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其中第五项措施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
  为促进我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增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应坚持“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又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既有利于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又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原则;
  2、上报项目类型为重点污染减排项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城市(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县级环境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及仪器配置项目;
  3、上报的建设项目,应具备 “已列入相关规划、符合资金投向、可迅速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具备开工条件或已开工”等条件;
  4、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应附有编制和机构批复,相关人员应纳入财政保障;
  5、具备开工条件或已开工的项目应附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批复,其它项目如无可研报告,应编制上报项目建议书;
  6、请各市州环保局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组织本辖区内各县(市、区,包括财政直管县)进行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由市级环保局审核汇总后,将纸质和电子版(仅限于Excel格式的汇总表)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于2008年11月21日前报送省环保局;
  7、联系部门:省环保局规划财务处
  0931-8417170、8412639
  E-mail: xyanwen99@sina.com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2008年环境保护项目申报汇总表

  申报单位: ______________环保局(公章)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总投资

申请资金

备注

总  计

 

 

 

 

 

 

 

一、重点污染减排项目

合计

 

 

 

 

 

 

 

 

 

 

 

 

 

 

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

合计

 

 

 

 

 

 

 

 

 

 

 

 

 

 

三、城市(城镇)污水处理项目

合计

 

 

 

 

 

 

 

 

 

 

 

 

 

 

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合计

 

 

 

 

 

 

 

 

 

 

 

 

 

 

五、县级环境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及仪器配置项目

合计

 

 

 

 

 

 

 

 

 

 

 

 

 

 

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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