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继续加强酒类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晋工商明电[2008]61号)
各市工商局、太原市高新区工商局、太原市经济区工商局:
山西是酒类产业大省,酒类市场监管任务艰巨。近日接到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和部分消费者的多次举报,我省个别经销商受到利益驱动,销售假冒伪劣汾酒,侵犯了汾酒系列产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包装,种类繁多,严重侵害了正规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为严重的是危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此,省局要求,全省工商系统认真抓好这项检查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酒类市场的排查工作,加大办案力度,尤其是在国庆期间要严防假冒伪劣酒类侵害广大消费者。
二、要把对酒类市场排查和“两节”市场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节后一并上报省局消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