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余杭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1973号)
申请人: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余杭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的请示》(华寿浙字[2008]114号)符合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余杭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变更为:余杭区临平北大街星星大厦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