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1916号)
申请人: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变更绍兴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申请》(天平浙保发[2008]10号)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绍兴市中兴北路390号泓成大厦738室、1126室。你公司应将变更前的该中心支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交回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