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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评选推荐全省城市低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一)评选工作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下而上推选,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推荐对象要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有突出事迹,群众公认。要面向一线,面向基层单位,市县民政局长和副局长比例不超过总数的1/4。
  (三)推荐对象县区以下须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认真填写《全省城市低保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和《全省城市低保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3,下载网址:http://www.gsmz.gov.cn)。先进事迹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真实,字数在3000以内。上述材料(一式四份,并报电子版)以及推荐评选报告由各市州民政局统一于2008年1月5日前报送省城市低保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低保处)。
  四、组织领导
  省民政厅成立了全省城市低保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由沙仲才副厅长任组长,成员为:张柯兵(低保处处长),田春(办公室主任),蔡仲爱(计财处处长),艾玉德(人事处处长),辛广楠(低保处副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张柯兵,副主任:辛广楠。
  各地民政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五、表彰形式
  以精神奖励为主,由省民政厅发布表彰决定,并授予“全省城市低保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城市低保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甘肃省城市低保工作表彰大会上颁发奖牌、证书,先进工作者并发适量奖金。
  这次表彰活动是民政系统的一件大事,各地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按期完成。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动员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联系人:省民政厅低保处  支平 张恒军
  联系电话:(0931)8878008转81809(传真) (0931)8878008转81819
  通讯地址:兰州市南昌路1718号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
  1、全省城市低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2、全省城市低保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全省城市低保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甘肃省民政厅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2:
  全省城市低保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

 

单位级别

 

职工总数

 

邮政编码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行政奖励

 
   

  要

  先

  进

   
 

街道(乡镇)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市)民政

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民政

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民政厅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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