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工作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下而上推选,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推荐对象要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有突出事迹,群众公认。要面向一线,面向基层单位,市县民政局长和副局长比例不超过总数的1/4。
(三)推荐对象县区以下须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认真填写《全省城市低保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和《全省城市低保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3,下载网址:http://www.gsmz.gov.cn)。先进事迹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真实,字数在3000以内。上述材料(一式四份,并报电子版)以及推荐评选报告由各市州民政局统一于2008年1月5日前报送省城市低保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低保处)。
四、组织领导
省民政厅成立了全省城市低保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由沙仲才副厅长任组长,成员为:张柯兵(低保处处长),田春(办公室主任),蔡仲爱(计财处处长),艾玉德(人事处处长),辛广楠(低保处副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张柯兵,副主任:辛广楠。
各地民政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五、表彰形式
以精神奖励为主,由省民政厅发布表彰决定,并授予“全省城市低保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城市低保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甘肃省城市低保工作表彰大会上颁发奖牌、证书,先进工作者并发适量奖金。
这次表彰活动是民政系统的一件大事,各地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按期完成。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动员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联系人:省民政厅低保处 支平 张恒军
联系电话:(0931)8878008转81809(传真) (0931)8878008转81819
通讯地址:兰州市南昌路1718号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
1、全省城市低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2、全省城市低保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全省城市低保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甘肃省民政厅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2:
全省城市低保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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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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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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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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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行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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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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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乡镇)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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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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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市)民政
部门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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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民政
部门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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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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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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