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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1)镇村基础数据管理系统:面向“十镇百村”示范点的人口、土地、基层组织、党建等基础数据的建设和管理。
  (2)镇村数据上报系统:面向“十镇百村”政府办、村委会工作人员,实现镇村综合业务办理、相关数据统计和汇总上报。
  (3)“三务”公开系统:将“十镇百村”的村务、党务、财务公开,有效促进基层政府和村委会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上级政府和村民监督。
  (4)镇村事务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农业项目管理、农村帐务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代农业建设、农田基本水利建设、农村合同管理、农村档案管理等内容。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打通从生产源头到消费各个环节间的数据通道为目标,配合滨湖新区省、市合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通过创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库,采用激光扫描识别、条形码等信息采集技术以及多媒介平台查询处理技术,形成农产品的“生产者-营销者-消费者-监管机构”可溯数据链,从而完成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终端的集成化质量全程控制,有效提高政府相关部门对农产品安全的监管水平,在我市建立起农产品安全控制和预警机制,实现农产品全程的全面即时追溯系统。
  4、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系统
  以市级为龙头,以县区为中心,以乡镇为单元,以村为支点,逐步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四级联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全市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与服务体系。村级服务站将随时搜集、登记、核实的土地流转信息及时上报到乡(镇)服务中心,乡镇服务中心分类整理后在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上发布,并报县区服务中心,县区服务中心归类汇总后上报市农委在合肥市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上发布,实行四级网络联网互动机制。同时,逐步拓展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的功能,不断强化管理系统的信息搜集、登记发布、土地纠纷调解仲裁、电子档案、权证管理、咨询查询以及动态监管等功能,在全市建立起农村土地流转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5、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网络服务平台系统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集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和政务指导于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网络服务平台,主要包括建立由政府主管部门认定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据库,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系统,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系统等。
  6、农业自然灾害预警系统
  针对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台风侵袭、干旱洪涝、作物病虫害、高温热浪、低温阴雨、霜冻、雪灾和雹灾等自然灾害,市农委、市气象局合作建立农业自然灾害预警系统,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服务。建立气象与农业信息共享机制,在部分乡镇设立电子显示屏,利用电视、电话、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联合发布突发农业气象自然灾害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报,以及作物适合播种期预报、关键发育期预报、收获期预报、产量预报、灌溉量预报和农用天气预报等,及时为农业生产提供气象指导。
  7、农产品价格应急预警及监测系统。完善现有合肥市农村价格监督监测服务网,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出台的涉农价格政策,提供农产品、农资等价格信息。受理农民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实时反映合肥地区各种农产品的最新价格,提供各类查询功能;当农产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启动应急预警预测系统,系统将自动建立新的非常时期价格库。提供应急预测结果和以往的价格波动数据的对比,以历史数据作为参考,辅助领导做出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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