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二、建设内容
  (一)县级农业综合服务机构
  县级农业综合服务机构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和现代化信息采集编辑设备,配置1-2辆农技服务车和1辆农残速测车,设 “12316”农技服务咨询热线,建一处多功能培训场所。与示范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合作,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示范的原则,建立一处200亩左右的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作物病虫观测圃。围绕四大创建行动和“十百千万”工程,强化示范区建设,三县分别建立10万亩水稻和11万亩油菜示范区,长丰县再建20万亩小麦示范区,肥东县再建10万亩玉米和1万亩花生示范区,肥西县再建1万亩花生示范区,明确专人指导。
  整合已建成或待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和区域病虫监测预警站项目等资源,建立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中心配备2-3台高精密仪器,用于部分农产品样品的农药和重金属残留的定量检测,大量样品送市中心检测。县中心检测工作的重心是土壤成份分析和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
  成立县级蔬菜、特色农产品、病虫害防治、土壤肥料等专业性协会或合作社,以加强对基层农民合作组织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成立社会化服务机构,为病虫防治器械、特色农产品包装等提供配套服务。
  (二)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机构
  按照“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的要求,重点建设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章立制。建立一套分工科学、责任到人、绩效考评、奖惩分明的管理体系。二是硬件设施建设。建800m2左右的综合办公楼,包括办公用房、资料档案室、培训会议室、咨询服务大厅、检测设备室、应急药品药械库等;配置虫情测报灯、病虫调查工具、土壤速测仪、农残速测仪等,配齐培训和办公设备,配置1辆农技服务车和2-3辆摩托车。与示范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合作,依托种植大户及龙头企业,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作物病虫观测圃。三是选聘人员。服务中心内设推广室、植保室、土肥室、检测室和培训室等功能室,各室人员按照专业需求,从现有县级和乡镇农技人员中择优聘用。
  组建本区域内特色农产品生产合作社;指导每个乡镇都成立病虫害防控社会化服务组织,并要达到“十有”标准(有《章程》、有规章制度、有组织牌匾、有注册登记、有办公咨询场所、有联系电话、有喷雾器10台以上、有专业机手15人以上、有新农药展示经营柜台、有病虫发生信息发布。),加速实现全市机动喷雾器社会保有量6000台的目标。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