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实,数据变动要有依据,不得以评估的名义随意修改基层统计数据。
3、质量标准
(1)通过不同方式,运用多种方法,从不同角度对本级和下一级的能源统计主要指标数据质量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和评估,论证主要统计指标数据的质量情况和准确程度,消除各种非经济因素影响,确保数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2)月度填写《能源统计数据评估表》,报表上报要附报本期报表说明,说明主要数据变动情况及增长支撑因素或者下降原因。季度和年度填写《能源统计数据评估表》,同时写出数据质量评估报告。
(七)统计数据上报
1、工作任务
落实能源统计报表责任人制度,直接责任人对所负责的统计报表数据质量负主要责任;统计报表流程各环节审核签字人对统计报表审核把关,确保主要能源数据无趋势性差错。
2、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1)统计报表直接责任人在报表规定报出时间之前,填报《能源统计报表审核报送流程卡》或电子流程记录,逐级送有关领导审核签发后上报。审批程序:报表直接责任人──处长(科长)审核把关──局主管领导审核签发──重要数据局长审核签发。
(2)送领导审核签发时间:按规定报出时间,进度报表提前半天至1天,年度报表提前1-2天。
(3)统计报表在送交领导审核签发时,须提供报表说明和主要数据对比分析资料。
(4)纸介质报表填报或打印干净整洁,内容完整,签章齐全;磁介质或网络传输、电子邮件上报的统计报表文件名规范,格式正确,读取顺利。上报报表数据的同时附报报表说明。
(5)对基层统计报表要求:没有逻辑性差错和漏填指标;计量单位应用正确;数据资料配套完整;计算机综合汇总产生的报表没有逻辑性差错,数据结构合理、正确。
(6)直接责任人在报表报出后订正期内必须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订正,对上级查询的问题要尽快核查清楚,及时答复。
3、质量标准
实行能源统计报表审核报送流程卡制度。统计报表直接责任人对所负责的统计报表通过审核、查询、汇总和数据质量评估后,做出报表说明和主要数据对比分析表,填报《能源统计报表审核报送流程卡》或电子流程记录,逐级送有关领导审核签发后,按制度规定时间报出报表。
(1)按能源统计制度规定时间上报,及时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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