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圳民太安医疗健康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变更保证金账户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8〕215号)
深圳民太安医疗健康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保证金账户的请示》(民太安函〔2008〕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账号:38930181000019476)变更为在“深圳平安银行深圳皇岗支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账号:0342100444991)。保证金划转后,应将入账凭证复印件报我局备案,未经我局同意不得动用、减少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