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支公司筹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支公司筹建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8〕256号)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幸福人寿深圳宝安支公司的请示》(幸福寿深报〔2008〕6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筹建宝安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二、
筹建就绪,须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批核准,方可开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