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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抓好水泥工业一个“一”、五个“十”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委(经贸委)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列入一个“一”、五个“十”工作的水泥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列入一个“一”、五个“十”工作范围的水泥企业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指定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加强内部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完善工艺装备条件,达到相关规定的指标。
  一个“一”、五个“十”工作所涉及的水泥企业名单和相关项目见附件。
  (二)加强一个“一”、五个“十”工作的监控、调度和协调工作
  列入一个“一”、五个“十”工作范围的水泥企业每季度后一个月的10日前按照附表一至四的要求将工作进展情况报设区市工信委(经贸委),同时抄报省工信委建材工业处;各设区市工信委(经贸委)每季度后一个月的15日前将本辖区一个“一”、五个“十”工作汇总及分析材料报省工信委。省工信委将每季度通报一个“一”、五个“十”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采用水泥余热发电、粉磨系统节能改造、粉尘治理和利用工业废弃物、垃圾、城市污泥生产水泥等技术,进行有利于节能降耗、减排治污、提高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
  (四)加大兼并重组协调推进力度。重点支持江西万年青股份水泥有限公司、江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海螺水泥集团等大型水泥企业兼并重组省内水泥企业;鼓励被重组企业加强管理、整合提高。做好各部门间的协调,降低企业重组成本,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化解矛盾,促进兼并重组和扶优扶强的有机结合。
  (五)加大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工作力度。鼓励、支持机立窑水泥企业的退出,严格实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问责制,强化环保、能耗和电价、水价等制约手段,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对淘汰落后水泥产能进行适当的补偿和奖励。淘汰目标将分解落实到各地,各设区市工信委(经贸委)要积极配合质监部门把好水泥生产许可证准入关,积极配合好环保部门把好环保关。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附件:
一个“一”、五个“十”的企业(项目)名单

  一、十个联合重组和整合提高的水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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