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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4月至2011年10月)。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全面开展检查,掌握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基本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集中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和确保药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达到既定目标。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集中人力财力,整合现有的监管资源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将整治任务进行分解和落实。县(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10年3月25日报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认真学习研究现行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日常监管办法,使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市各有关部门、县(市)在此次专项整治结束时,要进行全面的总结和深入的分析,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总结材料于2011年12月25日前报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在本次专项整治期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要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的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建立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和统一发布制度,专项整治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由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四)加强协调,注重配合在本次专项整治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尽职尽责。在整治行动中,凡发现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违法行为,要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七、组织领导为保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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