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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
(宁建(建)字[2008]96号)


各市、县(区)建设局,建管(安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督查组对我区督查时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区建筑工程隐患排查治理第五阶段“回头看”工作,自治区建设厅决定,在全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专项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搞形式,走过场和督查不深入等问题,深入查找隐患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巩固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成果,严防事故反弹,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10月30日-12月30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30日-11月30日),由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组织自查和“回头看”。重点检查前一阶段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有无发现新的隐患。
  第二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自治区建设厅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迎接自治区安委办督查组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专项督查。

  三、工作任务及检查重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任务是:一是检查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是否认真抓好隐患治理工作的落实,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导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各施工企业是否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梳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分类排队整改,特别是对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是否逐项核查;是否对重大隐患逐条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二是检查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督情况,检查是否建立了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跟踪整改制度等。三是检查对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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