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学评价的原则。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分析与反馈工作要从监测内容的选择、标准的制订、监测工具的研发,到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监测报告的撰写与发布,整个过程都要保持高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正确导向的原则。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分析与反馈工作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学业质量监测、分析与反馈,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树立正确的评价观和教育质量观。
(四)诊断反馈的原则。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分析与反馈是通过监测内容的确定、监测数据的分析和监测结果的发布,全面考察教学现状,发现教学与管理中的有效经验和突出问题及其影响学业成绩的相关因素,寻找提高教学质量的途径与策略,为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保障。监测的结果不得用于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更不能用于对学校、教师、学生排队。
(五)公益性的原则。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分析与反馈的目的是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加强教学常态化、过程化监控,增强教学指导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分析与反馈的实施策略
我省的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分析与反馈工作按照量力而行、逐步推进的策略,先在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进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开。在试点过程中要与推进义务教育新课程工作相结合,加强形成性水平测试研究,构建区域性教学质量监测操作体系,提高学科教学指导水平;要与推进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相结合,逐步引导地方和学校转变评价观念,构建能力导向、发展导向的评价制度,利用科学的监测数据和区域性的教学质量常模,发挥测试的诊断、预测和激励功能;要与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相结合,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发挥质量监测对推进素质教育的积极作用,推动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在试点相对成熟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并进行广泛的宣传讨论,然后逐步全面推开。
三、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分析与反馈的任务与目标
(一)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体系
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涉及各个层面,要充分调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专家学者的积极性,整合专业资源,成立相应的机构和专门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省级与市(州)、县(区)工作任务和对象,分工合作,逐步建立健全省级统一指导和全面监测下的市(州)、县(区)、学校四级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