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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落实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具体整治内容的通知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落实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具体整治内容的通知
(湘环发[2008]70号)


长沙、衡阳、株洲、湘潭、岳阳、郴州、永州、娄底市环保局:
  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整体上进展顺利。为把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请各市将停产治理、限期治理、畜禽养殖企业的整治内容具体化、项目化、工程化,并督促企业编制好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方案),以便申报各级环保专项资金。
  请各市环保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指导、帮助、督促停产治理、限期治理、畜禽养殖企业编制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方案)。
  以上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方案)于2008年11月底由各市环保局汇总报省环保局污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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