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环发[2008]73号)
各市州环保局: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确认《招标技术方案》。按照8月29日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工作会议所发《湖南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现场端安装与第三方运营招标技术要求》,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10月10日前回函省环保局监察总队。传真:0731~5464642。
2、确保省级财政污染源企业现场端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最近,省财政已向市州下达全省2008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2512万元。请各市州局立即与本市州财政联系,严格按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局下一步对项目的统一招标要求实施,建议建成联网验收一家、拨付到位一家,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需安装与运营在线设施的排法企业名录。去年10月以来,省环保局先后2次书面征求各市州局关于安装在线监控的国控重点污染源名单调整意见,根据各市州上报情况,我省明确了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业名单,并已上报环保部。有关需安装和运营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名单,湘环发[2008]67号《关于下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进行了明确,中央财政、环保部将以此依据进行检查,各市原则上不得自行调整。各市州个别因项目实施中关停、淘汰的企业,调整应按市州总体数和已建、新建水、气源数不变的原则,尽可能从2007年国控污染源中选取替代,调整情况在10月10日前报省环保局监察总队,并及时与本市政财沟通协调。逾期不报,视原方案不变。电子邮箱: daishuangyu-123@163.com 电话:0731~5496470,5464647。
4、对因淘汰、关停等各种客观原因不能列入在线监控建设计划的2007年国控污染源企业,请各市州局认真作好相关文字和图片说明工作,以备中央财政、环保部检查。相关企业的文字和图片说明,请于10月底报省环保局总队。电子邮箱:daishuangyu-123@163.com 电话:0731~5496470,5464647。
5、认真抓好国控重点污染源现场核查和排污申报工作,建立健全国控重点污染企业数据库。各市州局要按照环保部《关于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申报工作的通知》(草案)和湘环函[2008]2号《关于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附件)要求,认真抓好国控重点污染源现场核查和排污申报工作,建立健全国控重点污染企业数据库。有关照片、图表、经纬度等补充材料,要求在10月20日前报省局。电子邮箱:535061877@qq.com 电话:0731~5461311,5464647。环保部将在今年10月底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下拨有关工作经费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