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08年环境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通知
(湘环发[2008]81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全省环境执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全省环境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议对象
省局考核评议各市州环保局。各市州环保局考核评议所属各县(市)区环保局。
二、考核评议内容
2007年1月以来环境执法情况,重点考核环境行政处罚情况(见附表)。
三、考核评议时间
2008年11月中旬-2008年12月31日。
四、考核评议方式
11月底以前,被评议单位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各市州环保局的自查报告请于12月15日以前报省局;12月下旬,省局组织对市州环保局执法质量进行考核评议。省局对各市州环保局执法质量进行考核评议的具体组织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评议结果
省局对各市州环保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结果,将纳入省局与市州环保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2009年第一季度,省局将对全省环境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地按要求认真开展环境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有关情况,请及时上报。
联 系 人:陈战军 0731-5464637
文亦戈 0731-5464924
电子邮箱:hnepa_czj@126.com
aduoaduo8383@163.com
附件:2008年湖南省环境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评分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2008年湖南省环境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评分表(150分)
考核项目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得分 | 扣 分 标 准 |
组织领导6分 | 建立领导小组 | 2 | | 没有领导小组的,扣2分。 |
有健全的法制工作机构 | 2 | | 法制机构、法制工作人员与任务不相适应的,扣1分。 |
领导小组工作运转正常 | 2 | | 以会议记录为标准,一年内从未开会研究和部署行政执法工作的,扣1分;工作不到位的,扣1分。 |
制度建设10分 | 执法责任制 | 1 | | 没有建立相应制度的,每项制度扣1分。 |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 1 | |
信访接待制度 | 1 | |
行政处罚案件办案制度 | 1 | |
行政复议案件办案制度 | 1 | |
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制度 | 1 | |
环境污染纠纷处理制度 | 1 | |
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排污申报等行政许可、审批制度 | 1 | |
排污收费管理制度 | 1 | |
现场检查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管理制度 | 1 | |
执法培训5分 | 制定了行政执法持证培训计划 | 2 | | 没有制定培训计划的,扣2分。 |
执法人员参加法律基础知识、专业法律知识以及新法律法规培训率及合格率为100% | 3 | | 有一个执法人员未参加培训或未合格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行政执法44分 | 行政执法主体(6分) |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 | 2 | | 有一个执法行为主体不合法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行政执法人员在编在岗,无临时聘请人员 | 2 | | 聘请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的,扣2分。 |
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符合规定的行政执法证 | 2 | | 没有持证的,扣2分;部分持证的,扣1分。 |
行政执法内容(12分) | 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 | 3 | | 有一个执法行为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正确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公平、公正,自由裁量权运用适当 | 3 | | 有一起执法不公平、不公正或适用自由裁量权不当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不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执法决定 | 6 | | 有一起违法改变生效执法决定的,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行政执法程序(16分) |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办公场所公示有关行政执法的事项 | 2 | | 没有公示的,扣2分;公示不全的,扣1分。 |
严格执行受理程序,推行电子政务,实行网上公布和受理行政许可事项 | 1 | | 没有在网上公布和受理或公布、受理不健全的,扣1分。 |
严格执行审查程序,证据材料等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4 | | 有一个执法行为的证据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严格执行决定程序,承办人、审查人、负责人有明确签署意见 | 3 | | 有一个执法行为承办人、审查人、负责人没有签署明确意见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严格执行时效程序,办理时间不超过法定期限 | 3 | | 有一个执法行为违反法定时限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严格执行听证程序,依法举行听证 | 3 | | 有一个执法行为违反听证规定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行政执法形式(10分) | 行政执法决定的形式规范 | 2 | | 有一个执法决定的形式不规范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行政执法案卷完整、规范,一案一卷,及时归档 | 8 | | 有一个执法行为案卷不完整、不规范的扣1分;有一个不是一案一卷或未及时归档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行政执法相关情况41分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来信来访、上级批示案件的问题解决率95%以上、满意率90% 以上 | 4 | | 有一件未按时办理的,扣1分;问题解决率和满意率每少5%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 2 | | 有一起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无行政复议撤销、变更、责令履行或确认违法案件 | 2 | | 有一件行政行为经复议被撤销、变更、责令履行或被确认为违法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无行政赔偿案件 | 2 | | 有一个行政赔偿案件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无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件 | 4 | | 有一起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件的,扣4分。 |
环评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执行率100% | 2 | | 有一件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 | 2 | |
排污申报登记(变更登记)合格率100% | 2 | |
排污许可证发放率、合格率100% | 2 | |
限期治理项目如期完成率和处理率100% | 2 | |
监督污染防治设施运转率及运行达标率100% | 2 | |
污染事故与污染纠纷调处率100% | 2 | |
排污费足额征收比率、完成收费预算比率、按规定入库与使用比率100% | 2 | |
危险废物转移及其处置管理合格率100% | 2 | |
无规范性文件违法 | 2 | | 有一个规范性文件违法的,扣2分。 |
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报送备案 | 2 | | 没有报送备案的,扣2分;部分报送备案的,扣1分。 |
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 | 2 | | 拒绝执行审查建议的,扣2分;不认真执行审查建议的,扣1分。 |
按时报送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方案、执法工作总结及统计资料 | 3 | | 没有按时报送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方案、执法工作总结及统计资料的,各扣1分。 |
行政处罚30分 | 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 5 | | 有一件违法案件没有查处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环境行政处罚递增率 | 5 | | 与上年比每递增1件,加1分。 |
行政处罚文书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 15 | | 有一起处罚案件事实不清、定性不准、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或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行政处罚文书规范 | 5 | | 有一起处罚文书不规范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推行执法责任制情况14分 | 梳理执法依据,并对社会公布的 | 4 | | 没有梳理的,扣2分;没有梳理完毕的,扣1分;没有公布的,扣1分。 |
分解执法职权,并报政府备案的 | 4 | | 没有分解的,扣2分;没有分解完毕的,扣1分;没有报备的,扣1分。 |
对内设、下属执法机构和人员制定了评议考核办法 | 2 | | 未制定的,扣2分;正在制定尚未完成的,扣1分。 |
对内设、下属执法机构和人员开展了评议考核 | 2 | | 没有开展的,扣2分。 |
实施了执法责任追究 | 1 | | 对违法行为不追究的,扣1分。 |
实施了执法奖励 | 1 | | 对优秀的执法机构和人员不进行奖励的,扣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