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监管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
(宁安办发〔2008〕71号)
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一”期间,我区连续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巩固我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继续保持我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形势,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宁安办发[2008]68号),决定从2008年10月10日开始至12月30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为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开展为期百天(9月21日至12月31日)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也下发了《关于
进一步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8]21号)。9月2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清形势,落实责任,积极采取过硬措施,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活动,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2008]21号文件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交通安全百日督查“回头看”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工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宁安办发[2008]68号)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结合预防特大道路交通百日行动,大力查找安全隐患,把公路危险路段、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运输企业等作为重点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消除各项交通安全隐患。要对全区所有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和县乡公路再进行一次排查,对于确定的危险路段要制定具体治理方案,协调交通公路部门限期治理。交通部门要加大危险路段治理工作力度,对今年全区排查出来的9处区级挂牌督办治理公路危险路段、37处市级挂牌督办治理公路危险路段、19处县级挂牌督办治理公路危险路段,要依据治理方案逐一治理销号,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公路危险路段,可协调交警部门共同采取增设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防撞设施和加大路段巡逻力度等临时性应急安全保障措施。要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等各方面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对于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安监部门要结合百日督查“回头看”和“隐患治理年”第三阶段工作,协调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交通、农机等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