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针对洞庭湖区工业生产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监督管理。先后关停了一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生产企业,对一批重污染企业进行了治理。加快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一批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使湖区生活污水排放情况有所好转。
3.3 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1)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的立法不够系统和完整,缺乏从源头上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手段,执法依据不足。同时,现有法规的执行也没有充分到位。
(2)组织管理不到位。生物多样性保护职责分散,缺乏统筹管理,协调难度大。地方政府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往往不能很好贯彻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
(3)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普及不够。各级政府的多数官员和普通群众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必要性认识不足,普遍缺乏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本知识。直接从事保护工作的管理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工作素质也不够。
4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具体行动措施
洞庭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创新工作思路,转变保护策略,统筹实施保护措施,使退化的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重建,珍稀濒危物种的生境得以抢救性保护。
4.1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
总的目标是:逐步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部门合作机制,把保护措施纳入部门的发展之中,通过一系列的措施,避免洞庭湖生物多样性的进一步破坏。
4.2 具体的行动措施
行动措施1 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战略行动计划
深入开展洞庭湖区生态环境现状、区域产业布局调查分析,确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优先保护区域,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目标,制定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相应的生态保护区域规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并以此指导经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制定,使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地方经济开发和建设活动中。
科学制定洞庭湖流域管理总体规划,从流域的尺度分层次实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与管理,按照“立足生态、着眼经济、系统开发、综合治理”的要求,促进洞庭湖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行动措施2 完善洞庭湖区的自然保护区及其保护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