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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建委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建委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建办〔2008〕232号)


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保证正确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和监督建设系统执法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市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建委政务公开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市建委政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一)对外公开内容

  1、市建委行政管理权限、服务职能范围,内设机构和职责,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各科室工作责任人和各岗位人员。

  2、领导责任分工。

  3、社会服务承诺(包括行政审批项目、执法办事程序、政策依据、办事标准、办结时限、收费标准)。

  4、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计划、预可研及工程建设情况

  5、年度建设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6、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政预算决算情况。

  7、建设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各类规范性文件。

  8、违法违纪的投诉途径和处理办法。

  9、其他必须对外公开的事项。

  (二)对内公开内容

  1、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情况;

  2、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

  3、重大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

  4、大宗物品采购和分配情况;

  5、固定资产处置情况;

  6、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

  7、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

  8、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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