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总部年金方案应在企业集团年金总体方案中单列。
(二)正确处理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关系。一是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人力资源制度的要求,加大核心人才的企业年金激励。二是要按构建和谐企业要求,正确处理不同类型人群的关系。控制企业年金缴费最高分配额和平均分配水平的差异(原则上不超过3倍水平)。三是要妥善处理不同年龄员工的关系。合理选择老龄(距退休10年内)、中龄(距退休20年内)、低龄(距退休30年内)员工之间缴费分配权重,充分调动不同年龄员工积极性。
(三)正确处理企业缴费和经营效益的关系。一是企业缴费比例要与经营效益挂钩。建立企业缴费与企业效益挂钩机制,企业效益提高,年金缴费比例提高,企业效益下降,年金缴费比例下降。企业经营性亏损,暂停企业年金缴费。二是企业缴费纳入人工成本统一管理。试行企业年金的企业,要根据人工成本水平确定计入成本的缴费比例。人工成本水平在行业平均水平之下的,在不超过规定的最高缴费比例范围内选择企业缴费水平。人工成本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应调低缴费比例,不得执行企业最高缴费比例。三是企业缴费开支渠道要符合规定。进入成本费用的企业缴费在企业工资性费用列支,企业缴费总额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企业负担,企业应当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缴。个人缴费全部由个人承担,企业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资助。
(四)正确处理企业年金和薪酬的关系。企业要根据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需要,统筹考虑企业年金与调整薪酬结构的关系,不断完善企业薪酬体系。
1.建立互补机制。充分利用企业年金的长期、弹性激励机制优势,与薪酬体系形成长短期互补、业绩激励和能力激励互补的高效激励机制。
2.建立匹配机制。企业年金导向和薪酬激励导向一致,在激励对象、激励深度上相互匹配,防止简单重复分配,致使工资性费用激励浪费。
3.建立平衡机制。根据企业发展要求,选择绩效指标(基本工资、绩效收入等)、能力指标(如技术职称、学历等)、保障指标(工龄、司龄、人均分配额等)参与企业缴费分配,实现保障和激励平衡。对绩效考核分配收入比重较大的企业,企业年金分配可降低绩效指标参与分配比例,增大能力指标、工龄等基础性指标分配比重,促进企业长期发展能力和职工平均保障能力的改善。
(五)正确处理企业和员工缴费的关系。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与个人缴费比例要匹配,年金制度试行的前三年,个人缴费比例最低不得低于企业缴费比例的四分之一,以后年度个人缴费比例要与企业缴费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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