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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调度全省流通大企业经营情况并推荐商贸流通“十百千”骨干企业的通知


  说明:1、商贸流通企业主要是各系统、行业从事商品(含石油)批发零售的企业,不包括批发市场。
  2、商贸流通企业集团按照合并报表数据填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附件2

  商贸流通“十百千”骨干企业带动工程计划表

  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企业全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所有制形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

2009年营业收入(亿元)

2014年营业收入目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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