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统筹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的必然要求,是发展改革的重大任务。一是加快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抓好“3+5”城市群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完成17个专项规划的编制、提升,出台《区域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城市群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际主干道、城际轨道、长沙地铁及“五港一枢纽”建设。大力推进湘江综合治理,实施“一带、四区、五大工程”。加快长沙、株洲、湘潭高新区和长沙经开区扩区步伐,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示范区建设。二是协调推动其它区域发展。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形成各具特色、互补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尽快实施和兑现西部开发“两个延伸”政策,抓好第二轮省级规划产业项目扫尾,启动第三轮省级规划产业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加大扶贫开发和以工代赈力度。进一步落实湘南地区开放开发的相关政策,制定总体规划,支持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建设。研究提出实施“两个比照”政策的具体方案,争取国家扩大我省资源枯竭型城市试点范围。三是大力推进城镇化。认真落实全省新型城镇化各项部署,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注重发展壮大省际边界地区中心城市,着力抓好县城和中心镇扩容提质,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争取将《湖南省开发区条例》列入立法计划,积极做好开发区扩规、整合和新设开发区申报等工作。四是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抓好对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方案及专项规划的对接,落实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意见。加强与长三角、泛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认真做好世博会湖南周、湘台经贸交流会、珠洽会、中博会及湘商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有关工作。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四川理县灾后重建和三峡库区移民等工作。
7、着力推进改革开放
改革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性问题、结构性矛盾的根本举措。要紧紧围绕消除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新突破。一是加强改革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研究提出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和省市联动机制,健全改革考核评估和督查落实制度。二是全面推进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认真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年度改革试验行动计划和专项改革方案,争取国家专项试点,推进“两型”示范创建,初步建立支撑“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框架。适时开展评估和考核,完善改革试验的推进方式。三是积极推进重点专项改革。加强统筹协调,抓紧出台20个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推进五项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项目审核备案制,加强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推行政府预算内投资项目公示制、专家评议制和代建制。推进垄断行业和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有计划、有步骤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四是提升外经外贸工作。鼓励传统优势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支持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和紧缺物资,引进一批高端制造、技术研发环节的项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境外矿产资源和高技术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