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营期在三年以上并连续两年盈利,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
(三)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财务管理规范,资产状况良好,无欠税、工资、社会保险金等不良记录。
(四)项目实施单位财务指标:
1. 无不良信用记录;
2. 总负债股权比率低于75%;
3. 债务偿付率高于1.2;
4. 流动比率不低于1.2;
5. 可提供抵押或担保,有足够资产抵押(质押)者优先考虑。
(五)法定代表人具有良好的诚信。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有意向的企业请填写项目申请表,并附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前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一同送项目执行中心,由项目执行中心汇总。同时,项目申请表按以下方式报送:省直项目由省直部门报省经贸委,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隶属国资委的企业才需报送,下同);其他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委、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国资局报省经贸委,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二)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国省资委和项目执行中心、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按程序对项目进行审查、评估,确定初步同意使用亚行贷款的项目后,通知其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资金申请报告报批、签署项目协议、贷款协议、抵押担保协议等后续手续。
节能减排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请各市、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第二批子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1日。附表电子版请从http://www.gdecc.cn/datacenter/ 网页下载。项目组织过程中遇有问题,可与以下单位工作人员联系反映:
广东省亚行货款能效电厂项目执行中心
联系人:文 娟、万 衡,电话:020-83378970,邮箱:epp2rd@gdecc.cn,传真:020-83352049。
广东省经贸委电力能源处
联系人:钟坤胜,电话:020-83135981。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外资处
联系人:刘伟皓,电话:020-83138655。
广东省财政厅国际债务处
联系人:李 栩,电话:020-8333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