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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保险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二次创业,建设三大保险”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是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创新保险、诚信保险、和谐保险的要求,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公司经营管理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的发展思维,紧紧围绕和服务“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自觉把公司、行业发展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勇担责任,统筹发展。

  三是坚持开拓创新。创新是保险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提升公司、行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的关键。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只要有利于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利于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行业科学发展,就要积极探索和实践。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主题活动,扎实奠定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显著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水平,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公司、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完善创新促进公司、行业科学发展的机制制度,在深入实施“二次创业”、全面建设“三大保险”上迈出坚实的步伐。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能力。通过主题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公司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素质,切实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是突出重点,破解难题。按照深入实施“二次创业”、全面建设“三大保险”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产品、服务、管理等环节,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司、行业科学发展、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通过主题活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健全制度,完善政策,引导公司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产品服务体系、经营管理指标体系和规章制度,努力促进浙江保险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

  要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切实增强“二次创业”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转变公司、行业发展方式,切实建立创新保险、诚信保险、和谐保险的长效机制,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1.突出“创新”主题,激发浙江保险业发展活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浙江保险业要达到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实现科学发展的目标,必须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要按照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贴近特色经济社会热点、贴近包括浙商在内的保险消费偏好的方针,研究政策与市场的结合点,创新具有浙江特色的产品、服务和发展模式。要通过试点先行、典型引路,达到一个亮点引来一片辉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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