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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利川、鹤峰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利川、鹤峰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鄂保监寿险[2008]150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对利川、鹤峰营销服务部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新保鄂发[2008]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利川营销服务部、鹤峰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上述营销服务部地址分别为利川市都亭桃花村二组、鹤峰县容美镇沿河路107号,经营区域分别为利川市、鹤峰县行政辖区。

  三、上述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为:

  (一) 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 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 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单据等相关单证;

  (四) 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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