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京高法发[2008]345号)


高院各部门:
  现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工作规则》(试行)下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可及时报告我院研究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高级法院信息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基层服务,根据市委、最高法院、市委政法委和本院党组关于信息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信息工作基本任务是:紧紧围绕首都工作大局和本院的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本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实施国家法律的重要情况,反映本院各项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努力为领导决策和法院工作服务。
  第三条 各部门应按照党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确定1名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信息工作,并负责对上报信息的审批工作;同时设置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搜集、整理、撰写信息工作。
  第四条 信息报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的原则,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第二章  信息报送内容
  第五条 高级法院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市委政法委、市高级法院重大工作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包括贯彻落实的思路、部署、措施、效果;干警的反映、要求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修正、完善有关决策的建议等。
  2.本系统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主管院领导对本系统工作作出的批示、提出的要求,本部门以高级法院名义制定的对全市各级法院具有指导意义的文件、意见、规定、办法等。
  3.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新举措、新进展;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具体措施和进展情况。
  4.立案、刑事、民商事、知识产权、行政、审监、申诉复查、执行大案要案,复杂疑难案件,典型性案件,多发性案件,新类型案件办理情况;处理督办案件情况、群体性上访案件情况;提出司法建议及反馈情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