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
二○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1:
2010年重庆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月 份
| 工作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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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至4月
| 1.上年度先进集体个和先进(优秀)个人表彰会暨工作会;
2.由区县组织属地高中学校开展预申请工作;
3.高校负责完成在校大学生贷款资格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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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至7月
| 1.国开行基层银行业务新系统操作技能培训会;
2.区县学生资助中心整理、汇总预申请材料;
3.在7月中旬,启动已贷款的在校学生合同续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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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1.在20日前,完成2007-2008年首批贷款学生续签合同;
2.中旬开始,启动2010年高校新生贷款合同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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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1.月底前,完成新增贷款合同签订及初审、汇总工作;
2.完成2007-2008年首批贷款学生续签合同汇总、上报工作;
3.高校分别向各区县资助中心统一寄送《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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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1.上旬前,完成新增合同汇总及上报工作;
2.逐步启动贷款资金拨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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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1.在10日前,完成贷款资金发放工作;
2.在20日前,各区县资助中心与开行市分行核对本年度生源地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金和学生自付利息相关数据,同时向区县教委、财政局报送财政贴息及风险补偿金用款计划申请;
3.市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各区县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后,向市教委、财政局及全国资助中心报送财政贴息及风险补偿金用款计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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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1.区县资助中心将本县(区)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拨付至开行账户;同时,督促贷款毕业生按期支付利息(20日前完成);
2.市贷款管理中心将市级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拨付至开行账户;同时,督促各区县资助中心按期支付县级财政贴息及风险补偿金(20日前完成);
3.本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优秀)个人评审工作;
4.争取召开本年度生源地贷款先进集体和先进(优秀)个人表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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