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引导,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启动“山东省中医药特色服务促进工程”。该工程共分为三个子项目,在中医药特色示范医疗机构创建项目中,积极开展中医药特色示范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示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等创建工作;在中医药人员中医功底强化项目中,积极开展中医药人员“三基训练”强化学习、“齐鲁知名传统中医”评选等工作;在中医药特色科研成果推进项目中,积极开展特色适宜技术筛选、特色诊疗设备研发等工作。继续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把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评价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加强中医药学科及专科建设,组织开展好我省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一轮重点学科、2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30个国家级农村中医(民族医)特色专科(专病)、99个省级优势及特色专科(专病)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在全省设立一批“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中心”,扶植一批中医“治未病”健康产品,应用一批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探索建立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构筑中医药健康产业的服务模式和运营机制。继续做好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工作,推进建立中医药预防突发传染病应急体系,增强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四、统筹规划,完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加强政府主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引导省市两级中医医院建成中医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强、专科优势明显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引导县级中医医院按照“小综合、大专科”的思路建成中医特色明显、综合服务功能较强的中医医院。加强对我省已纳入国家投资建设规划的14家市级中医医院和23家县级中医医院的建设指导,未纳入国家投资建设规划的中医医院要以医改为契机,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配置好中医药资源,加快建设步伐。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建设,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加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继续开展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完善准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制定“鼓励有资质中医人员开办中医诊所”的相关政策标准并试点实施,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全面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科学编制我省“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做好中医药规划与卫生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