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
(一)总体要求
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1.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到2011年,完成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在全面完成中央规划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基础上,全市共完成18个中心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实现全市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新建、改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个,使每个街道办事处均有1个基本达到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建设卫生服务站;对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道补偿;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有资质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建设 7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18个中心卫生院和9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150个村卫生站;二是执行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编制完善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三是通过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各级政府配套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资金。
2.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到2011年,全市培训乡镇卫生院管理和卫技人员647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1人次和村卫生站医疗卫生人员5000人次(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执行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二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项目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305人次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97人次;三是全市实现每所市、县二级医院与3所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四是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工作,采取到城市大医院进修、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生水平;五是实施西部卫生人才培养、“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六是落实好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1年以上的政策,对志愿去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按其所交学费给予奖励和代偿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