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模式,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全面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做好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积极推进全民医保,推动医保异地转移接续。探索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和珠三角地区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制度。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加快推进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市级统筹和城乡统筹。深入实施第二期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计划”,推进工伤预防试点,实施工伤康复“关爱二期”行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地税局负责)
(四十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力量打击涉黑、“两抢一盗”、绑架拐卖儿童妇女、“黄赌毒”等严重刑事犯罪和制假贩假、走私贩私、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活动。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集中整治工作。推动珠三角地区全面开展警务合作,完善多警种、跨区域联合打击整治机制,加快粤港澳三地警方网上作战合作平台建设。深入推进金盾工程二期建设。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实施工作。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做好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严密防范打击各种敌对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犯罪活动。(省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打私办负责)
(四十二)推进“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全面摸查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形成实时联网监测系统。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综合扶贫措施,开展定人、定点、定责帮扶,集中力量落实对全省3409个贫困村、70万户贫困户的定点帮扶工作。推广“企业+基地+贫困农户”的产业化扶贫模式,培育发展一批国家级、省级扶贫龙头企业。扶持开展村级农民互助金试点工作。完善结对帮扶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智力扶贫、旅游扶贫、劳务扶贫,增加贫困家庭非农收入。设立“扶贫济困日”,多渠道、多方式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及救助低保、五保、孤儿等特困人员。(省农业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旅游局、金融办负责)
十、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四十三)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加快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维护中小学校舍安全。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推进实施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推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双零”培养模式,加快中职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全面启动珠三角地区职业教育基地建设。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资源,提高教学质量,继续推进“985工程”和“211工程”三期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基本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深入实施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组织评选新一批珠江学者岗位和珠江学者。(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四十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教活动,加强公民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建设,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省文艺院团改革试点,加快全省有线广电网络重组、出版发行及新华书店重组。加快重点文化工程建设,推进“农家书屋”,实施电影放映工程,逐步构建全省五级公共文化设施及服务网络,形成城市“十五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公里文化圈”。办好第九届全国(广州)艺术节。扶持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重点推动南越国遗迹和海上丝绸之路广东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鼓励创作文艺精品,培育文艺名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打造文化品牌,推动文化产业园和基地建设。扶持发展动漫产业,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级软件和动漫产业基地,打造“珠三角创意文化产业圈”。(省文化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