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威市工业发展和招商引资考核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发〔2008〕1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武各单位:
《武威市工业发展和招商引资考核奖励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武威市工业发展和招商引资考核奖励试行办法
为深入实施工业富市战略,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特制定本考核奖励试行办法。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以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招商引资实效评价为主,坚持求真务实、客观公正、科学评价的原则。
二、考核机构
市政府成立深入实施工业富市战略和招商引资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经委、市招商局、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经委、招商局、统计局、财政局、发改委、环保局、中小局、国税局、地税局、安监局、质监局为成员单位。市经委负责对全市工业富市战略目标的考核、组织和实施,市招商局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的考核、组织和实施。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委、招商局、统计局和财政局协同做好日常具体工作。
三、考核奖励的对象
(一)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县区;
(二)市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工业园区;
(三)发展快、贡献大的工业企业;
(四)在工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直部门(单位);
(五)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工业园区、市直部门(单位)和在项目引进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引资人。
四、考核内容
(一)县区主要考核:工业增加值总额及增长率;工业对财政的贡献及增长率;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及增长率;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工业园区主要考核:工业增加值总额及增长率;占全市工业的比重及增长率;对全市财政的贡献及增长率;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及增长率;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